欢迎来到 我爱读小说网

我爱读小说网 > 科幻穿越 > 容修[娱乐圈] > 第909章 晋江文学城

底色 字色 字号

第909章 晋江文学城(1/8)

不知“主唱综合症”是不是先天的。
如果多年来, 一个人每天一睁眼就接受没完没了的阿谀奉承,结果变成这样一点也不难预料。
即使有些恭维与逢迎没说到点子上, 或当事人起初很讨厌这一套, 但到最后也免不了耳濡目染,免不了渐渐接受这种状态,然后一点点地被冲昏头脑
在叶霄看来, 黑明浩就是被冲昏了头脑。
不然为什么会突然乱了自己的节奏
变得争名夺利,争强好胜,好高骛远, 充满了表现欲和野心。
在队友面前, 也像一个拼命想表现自己的小孩子。
总想让大家看见,自己比所有的主唱都强。
当年, 叶霄从十二位候选主唱中,力排众议,坚持选中了黑明浩。虽然他当时觉得,黑明浩音乐基础一般,创作也略显稚嫩, 但对方真的很棒
那人曾是那么迷人,有才华和天赋, 他的创作从来没有刻意琢磨过,灵感来得很猛,完全是自然而然,这是与生俱来的天赋。
粉丝们想听更有创作灵性的作品,滚迷们想看更燥的现场大场面,这些都是黑明浩擅长的东西。
叶霄回想着往事,希望能从中找到病灶来源。
大概是五年前,黑明浩开始变得紧张、做作、神经质、患得患失。
起初, 大家把那种状态叫做“有竞争意识”,后来黑明浩开始整天拿殿堂五行的所有人和自己比较看其他主唱做什么,他就想学什么;看其他乐队创作出什么类型的优秀作品,他就也想尝试,并且焦虑,强迫自己创作。
他加入了很多人气圈子,让自己变得更加的吸人眼球,主动去结交很多业内人士,比他叶霄的人脉圈还广,同时也让黑草莓拥有了更大的舞台
他忘了自己曾经在狭小的舞台上有多精彩,也忘了自己最自然的节奏。他开始关注那些更优秀的摇滚主唱,而不是他自己,或者说,他似乎更愿意成为别人,而不是做自己。
那些优秀的摇滚前辈确实影响力惊人,是他们让黑明浩进步飞快,穿上了华丽的演出服,带着黑草莓登上了世界舞台,挤进了上流社会。
但在叶霄看来,黑明浩其实只要穿黑色t恤衫和牛仔裤,唱他以前灵感乍现时创作的歌曲,就比那些所谓的优秀前辈好上十倍百倍。
因为你是黑明浩啊,是我亲手选择的、我的主唱,为什么总想去当别人
这句话,叶霄从没有对黑明浩说过,也找不到更好的机会。
年复一年的创作、打榜、演出乐队太红了,肩上多了殿堂五行的名头,又要负担更多的责任,不停地出国巡演,他们连静心谈话的时间也没有。
是的,他们一起红了,比黑草莓初代前辈都红,而这些就是成名的代价。
叶霄曾找机会与黑明浩谈过两次话。
但,黑明浩并不赞同叶霄的看法,也没有注意到,当他在圈内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人脉圈越来越广的时候,黑草莓的名声确实在业内猛涨,但本应该融洽的团队却渐渐有了变化。
“快走,我们只有三天时间,别浪费场地。”
“哦。”
“你知道这个录音室是容修”
“知道啦知道啦,别跟我提他。”
“”
去往录音室的走廊里,黑明浩慵懒地附和着,漫不经心地看着前方那个他一直跟随着的身影。
事实上,这些年黑明浩或许忽略很多,忽略了乐队成员们关系紧张,但他却注意到了别的一些什么
他发现,本该与他最亲近的这个人,已经渐渐疏远他,甚至是忽视了他,回避着他。
一直努力想做出成绩给对方看,结果却总是事与愿违。
到最后,他每创作出一首新歌,叶霄都没有过多关注,拿过去就弹,没有赞美也没有批评。
仿佛任何音乐都打动不了他。
他们只剩下了赶鸭子上架般的排练、演出、发行、打榜
直到四五年前,在英国的某天夜里,他们都喝醉了,他兴冲冲将新写的一首情歌交给叶霄,可叶霄却没做出任何评价,第二天就一个人回了国。
那是整天走肾的黑明浩第一次走心写情歌,希望他的主音吉他能明白。
希望对方能有共鸣,能由衷地喜欢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目录下一页推荐本书加入书签
  新书推荐:这游戏我只能说非常简单 蜀山镇世地仙 神秘复苏:红白双煞 修仙长生不死 她穿到幻界旅游顺便打妖怪 红楼:我的底气很足啊 惊!捡来的傻子居然是京圈大佬 星武纪元 你说没我也能杀恶灵,现在哭什么

设置

字体样式
字体大小